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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节 专处维权的途径
1、自行和解: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,达成和解协议。理论上可迅速、友好的解决纠纷,可以留下继续合作的空间,节约人力、物力和财力,但实际上,这一条路基本是走不通的,但还是非常有必须要认真的走一下,哪怕是象征性的走一下的为好,先礼后兵,和为贵、退让是和为贵,也是为了在法律诉讼中占据主动,于法于理让侵权方都无话可说。
 
2、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,依靠行政手段责令侵权者停止侵权,并对其进行处罚。但不是必须的,另外,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还要经过司法审查,不服的一方可以付出法隐提起行政诉讼,行政诉讼很麻烦,这一条最好是直接略过,否则,浪费时间,浪费精力,是给自己找更大的麻烦。
 
3、依《民事诉讼法》向人民法院起诉,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,消除影响,并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。向法阮起诉,可有效打击侵权竞争对手,巩固已经拥有的市场优势地位,并且可以从侵权人的手中得到一笔补偿金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,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。

1、对涉嫌侵权方的产品或技术与专利产品或技术进行对比分析,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。
2、调查侵权范围或程度
3、准备诉状和相关证据---打官司就是打证据
4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
5、法院开庭审理
6、等待法庭的裁定或判决生效
7、申请强制执行。
诉讼时效为2年,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该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。

专利侵权,侵权人除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处,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,然后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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